长春工程学院“巾帼建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1-10-13 00:00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激励全校女教职工为“十二五”发展建功立业,经学校“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巾帼建功”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暨纪念全国妇女开展 “巾帼建功”活动20周年,以迎接我校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现将《长春工程学院2009-2011年度“巾帼建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全校在岗女教职工。

评选类型及名额:“十佳巾帼标兵”、“十佳和美家庭”、“十佳代理妈妈”、“十佳先进妇委会”、“十佳优秀妇女干部”,妇女活动积极分子名额按部门女职工人数5%的比例分配。

二、 评选条件

(一)“十佳巾帼标兵”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勤勉敬业,是本专业、本领域杰出女性代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团结。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十佳和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爱国、爱集体、爱家,自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单位、社会公认的好公民;

2.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家庭美德,相亲相爱,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家庭和美,邻里友善,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

3.家庭成员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重视学习和教育,科学教养子女,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良好;

4.家庭成员崇尚科学,生活民主,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参与迷信活动;热心参与公益活动,扶贫帮困,奉献社会;家庭环境整洁优美,做到节能低碳环保、生态文明。

(三)“十佳代理妈妈”评选条件

1.积极参与“代理妈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参与“代理妈妈”各项活动,从精神、学习、生活、经济等方面,帮助关爱代理孩子,为贫困孩子办好事、做实事,表现突出。

(四)“十佳先进妇委会”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校妇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2.紧紧围绕本部门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富有特色的妇女工作和活动,作风扎实,受到广大女教职工的认同;

3.勇于探索妇女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突出,并取得较好效果。

(五)“十佳优秀妇女干部”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妇委会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妇女工作,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六)“妇女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妇委会活动,热心为女教职工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工作成绩好;

3.综合素质高,群众广泛认可。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由各基层妇委会具体组织落实。

2.各类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各基层妇委会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经群众公认、党政研究同意后上报,最后由学校“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先进妇委会的评选,在全面总结近两年来基层妇委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学校妇委会将召开“2009-2011年度基层妇委会工作总结汇报会”,由基层妇委会先集中总结汇报,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4.妇女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妇委会按照名额比例评选确定。(基层妇委会主任参评,不占名额)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基层妇委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评选工作与“巾帼建功”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把评选过程作为宣传教育和引导女教职工学先进的过程,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女教职工,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汇报,并取得支持,严格把关,加强领导。

2.要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各基层妇委会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把握标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推选上来。

3.要认真填报推荐材料。填写材料要真实准确,推荐表一式一份。申报“十佳巾帼标兵”和“十佳和美家庭”,要提交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上报材料须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10月24日前上报学校妇委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 “十佳巾帼标兵”推荐表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 “十佳和美家庭”推荐表

附件3:长春工程学院 “十佳代理妈妈”推荐表

附件4:长春工程学院“十佳先进妇委会”推荐表

附件5:长春工程学院“十佳优秀妇女干部”推荐表

附件6:长春工程学院妇女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长春工程学院妇委会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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