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寻找长春市“最美家庭”活动的


长妇发〔202111


关于开展寻找长春市“最美家庭”活动的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妇联,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市直机关、大专院校妇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好最美家庭作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作用,形成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团结引领广大家庭积极为长春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寻找长春市“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范围及类别

找活动始终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在长春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

突显爱党爱国。围绕迎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寻找一批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的“最美家庭”,进一步激励广大家庭发扬革命精神,提高党性修养。

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孝老爱亲、夫妻和睦、科学教子、邻里互助、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家庭美德,在全社会营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良好氛围。

培育文明风尚。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弘扬清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让家庭文明蔚然成风,让好家风涵养社会文明新风尚。

展现长春特色。重点关注在城市建设与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在扶贫援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有作为的家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出成绩的家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公益帮扶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家庭;在文化传承、培养家庭阅读习惯上表现突出的家庭;在垃圾分类、崇尚节约、倡导绿色生活方面树典型的家庭。

二、推荐原则与办法

1.在广泛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基础上,推荐家庭典型,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兼顾地区平衡。已获市级“最美家庭”的不再重复推荐。

2.符合条件的候选家庭可通过组织推荐、自我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上报推荐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的申报材料需经同级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妇联统一汇总上报,上报前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和接受群众评议工作。

3.市委宣传部和市妇联将于515日“国际家庭日”期间揭晓发布长春市“最美家庭”,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有力举措,坚持推荐原则,严格推荐程序。

2.各推荐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另附事迹简介800-1000字,并提供3-5张家庭照片(jpg格式,不小于2M ,无水印, word格式50字文字说明)。

3.各推荐单位将纸质版汇总表(盖章)、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和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于56日前上报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 系 人: 孙雅琪

联系电话: 88771376 18946749090

电子邮箱: sfljtetb@163.com

邮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市妇联535

 

附件:1.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2.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汇总表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

 

 

 

 

2021422


 

附件1

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2寸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邮编

参加工作时间

推选类型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及职务

(居住地)

曾获主要奖励

其他

家庭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单位及职务

(不超过800字)

(不超过800字)

报送

单位

意见

县(市)区、开发区妇联或相关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评审

(盖章)

年月日

(推选类型:爱党爱国、绿色环保、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疫情防控、爱心奉献、科学教子、清正廉洁、勤劳致富、情系国防、孝老爱亲、书香润德、移风易俗、脱贫攻坚等最美家庭)



长春工程学院妇女委员会    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电话:0431-8057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