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寻找长春市“最美家庭”活动的
长妇发〔2021〕11号
关于开展寻找长春市“最美家庭”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妇联,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市直机关、大专院校妇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发挥好最美家庭作为文明家庭的“蓄水池”作用,形成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团结引领广大家庭积极为长春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寻找长春市“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范围及类别
寻找活动始终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积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在长春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
突显爱党爱国。围绕迎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寻找一批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的“最美家庭”,进一步激励广大家庭发扬革命精神,提高党性修养。
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孝老爱亲、夫妻和睦、科学教子、邻里互助、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等家庭美德,在全社会营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良好氛围。
培育文明风尚。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弘扬清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让家庭文明蔚然成风,让好家风涵养社会文明新风尚。
展现长春特色。重点关注在城市建设与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表现突出的家庭;在扶贫援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有作为的家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出成绩的家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公益帮扶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家庭;在文化传承、培养家庭阅读习惯上表现突出的家庭;在垃圾分类、崇尚节约、倡导绿色生活方面树典型的家庭。
二、推荐原则与办法
1.在广泛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基础上,推荐家庭典型,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兼顾地区平衡。已获市级“最美家庭”的不再重复推荐。
2.符合条件的候选家庭可通过组织推荐、自我推荐和社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上报推荐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的申报材料需经同级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妇联统一汇总上报,上报前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和接受群众评议工作。
3.市委宣传部和市妇联将于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期间揭晓发布长春市“最美家庭”,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更好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的有力举措,坚持推荐原则,严格推荐程序。
2.各推荐单位按照名额分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另附事迹简介800-1000字,并提供3-5张家庭照片(jpg格式,不小于2M ,无水印, 配word格式50字文字说明)。
3.各推荐单位将纸质版汇总表(盖章)、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和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6日前上报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 系 人: 孙雅琪
联系电话: 88771376 18946749090
电子邮箱: sfljtetb@163.com
邮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2626号市妇联535室
附件:1.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2.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汇总表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长春市“最美家庭”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2寸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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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族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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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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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推选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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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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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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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家庭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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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不超过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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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不超过8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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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单位 意见 |
县(市)区、开发区妇联或相关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评审 意 见 |
章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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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类型:爱党爱国、绿色环保、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疫情防控、爱心奉献、科学教子、清正廉洁、勤劳致富、情系国防、孝老爱亲、书香润德、移风易俗、脱贫攻坚等最美家庭)
长春工程学院妇女委员会 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电话:0431-80578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