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妇委会:
为了更好的关爱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校工会、妇委会已连续多年为全校女教工办理特殊疾病互助保障保险。2020年将继续为广大女教职工办理续保工作,现将本次续保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障期限
保障期为1年期,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21日;
二、保障费用
保障费用为每人25元,由学校工会承担;
三、参保范围
全校在职女教工(含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工会、妇委会在原有数据的基础上,认真核查好本部门参保女教职工人数,避免出现遗漏误漏;
2.要准确填写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要18位的),汇总成电子版格式;
3.请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汇总电子版上传至工会、妇委会;
4.由于疫情期间,需要上交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汇总材料,请各部门于开学后交至校工会、妇委会留存查档。
校工会、妇委会
2020年3月10日
长春工程学院妇女委员会 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电话:0431-80578296